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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1/26 | 爬山植物二点五
类别(弄堂里剥毛豆) | 评论(0) | 阅读(30) | 发表于 12:48

               毒死人不偿命

    今早到校,看到老王还是很鲜活的,我的心里总算是安定下来,不过我也有点佩服老王馋嘴巴,还真以为自己是李时珍第N啊。昨天手痒刨出来的果然是假人参,呵呵,我们这里哪里会有什么参啊?我发图片到植物论坛,立刻就有人告知了植物的名称和性能。那玩意就叫商陆,是个外来物种,我真是郁闷啊,原来是和一枝黄花、水葫芦等品种一样的侵略者啊,也不想做什么标本了,垃圾桶里待着吧,该死的冒牌货。

    其实我想我应该知道它根本就不是参,为什么农民朋友也要叫它为参呢?呵呵。真正的采参,我是在《中国国家地理》里看过有篇幅介绍过长白山放山的相关内容文章。会看到蛇,要用红丝线拴住它,用鹿角拨土,等等。都是用性命换来的,实属珍贵。

   今天的巡山之旅我又兴奋的发现了一丛菌类,为了拍它们,我的红毛衣背上都被周围的树枝荆棘划脏了。书上说菌类实际上更应该归为动物而非植物。这玩意估摸99%以上有毒,照下来给朱老师欣赏欣赏,又发飚说自己发现了灵芝草。哈哈,你说这菌的外形干吗非长得和灵芝的雏形差不多呢?我是非常喜欢吃菌类的,我甚至怀念到了奶奶在世时我小时候她采来的食用菌类,用酱油熬成了面浇头,鲜啊鲜得来!还有村子里的谢阿婆,小时候分明看到过她采到了灵芝的啊,她用报纸包住了那菌,还请了老东北何老先生过来验的。只是再也记不起到底谢家阿婆采来的到底是真是假了。呵呵,可以断定,在老早以前,或者往近了说,三十年前,这小土丘里的确是存在“可食用”的菌类生物的。

  

2008/11/25 | 爬山植物二
类别(弄堂里剥毛豆) | 评论(0) | 阅读(22) | 发表于 21:08

刨参

    今天早上按计划的登山时间段正好不凑巧,就想不去了改去跑道奔个几圈算了。可是老张非要课间操后去,坚持要去,果然要去,拧不过她这个娘娘,答应就去吧。

    没有早一步,没有晚一步,嘿嘿,发现了一棵挺大的植株,我也不晓得叫什么名堂。我说下面有个长得像参的东东的,老张不信,我就非挖出来给她见识见识。老张在那哇哇乱叫喊加油,我嘘她,嫩勿不晓得挖参的时候是不作兴说话的,参这玩意有神性的,你一出声它就能听见就会使遁影大法不见的。好在前两日刚下过雨,泥土松,我像拔萝卜一样把它给搞出来了。确切的说我就是一只土拨鼠,很快刨出了一个块根。说真的那玩意长得的确很像参,呵呵,拿在手里神气活现的回学校。

路上先是遇到一挑水上山的农妇,她说可以吃的,是吃伤的。哎,算了,谢了阿姨,不瞒你说,阿姨,我晓得你说的是生三七还是枸骨藤,我是全部认识那两种植物的。生三七嘛,水泥路上山的半山腰上就有。我校的门卫乙是个冒牌的美食专家,他夺过去一看,露出羡慕的眼神,好象参啊!呵呵,就不送给办你,老家伙,就要看你露出眼热的眼神,馋死你,谁叫你记我迟到的。公室老王一看,明显是露出了嫉妒的眼神啊,讥笑我拿着个树根当人参,呵呵,后来他索性说我刨的是萝卜参,没听说过。更可笑的是老王居然拿起来啃了一口,毒倒了可不怪我啊。他说味凉凉的,如果看见他鼻子喷血说明参是真的,因为他的身子是经不起补的。我期待的流鼻血终于没有出现。后来来了一同事家的小宝贝,老王逗他说是好吃吃,很补的,吃了小鸡鸡就会。。。。晕死,老流氓。

我怀着崇敬的心情把它清洗干净,润透,晾晒在宣纸上。不管它是什么,就当作个植物标本好了。

2008/11/18 | 爬山植物一
类别(弄堂里剥毛豆) | 评论(0) | 阅读(33) | 发表于 15:55

   拔根芦柴花

有很多东西都可以作为秋的明信片的。比如梧桐落叶,比如红枫,今天据说是降温,但凡快要留不住的东西就显得要亲热得不得了。所以,今早爬山我去采了一捧芦花棒。我们这里的人工沼泽是没啥劲头的,我一看种了芦苇和茨菰。呵呵,觉得在暮秋晨曦中很美。芦花,它还有个好听的字叫“蒹葭”。所以当老王问我在哪采的,我突然改沼泽之口叫它“湿地”了。

我喜欢这些干枯的植物,比如这芦柴棒,比如残荷和干莲蓬,哪怕是校园里干掉了的棕榈叶。我把芦花插在实验室顺手牵来的高脚量筒里,恩,满有秋天的味道的。尤其是今天这么好阳光打在它身上投在白墙上的影,嘿嘿,绝对艺术!

老王也比较搞笑,竟然睹物哼歌,唱了两句那经典的扬州名歌《拔根芦柴花》,一听那洋泾浜的扬州话我就要笑倒。不过歌曲中那个。。那个。。的格式让我鹦鹉学舌又活学活用了几处,开心。

老王今天爬山也带回了个果实,可能是香橼。也算是作为一张深秋的明信片。老张爬山是为了提臀,老王爬山是为了健身,我爬山是为了玩乐怡情,老张每次都说我,你简直就是出来游玩的,哪里是锻炼。是滴是滴,我最近比较迷恋“探索发现”。今天我还发现了山脚草皮里长出了一种花卉,很漂亮,有三个颜色的品种,不晓得是什么花?

更搞笑的是前天晚上看电视剧《变脸》里面,那个坏人小齐,不是齐老师啊,在什么乍一看貌似读者的大河杂志上发表了什么《芦花飘飞的季节》一文,看到此段情节我就想到了那“湿地”里的芦柴棒。

不想写得那种诗情假假的,我这是写实主义。诗情家家的那种,你能超过《诗经 蒹葭》吗?我不能,所以不写。

2008/11/09 | 躲在柱子后面的人
类别(弄堂里剥毛豆) | 评论(0) | 阅读(44) | 发表于 21:17
2008/11/05 | 重写了一篇
类别(弄堂里剥毛豆) | 评论(0) | 阅读(33) | 发表于 07:10

这个夜晚因为这个女人

她不是那种文化水平只停留在为歌迷龙飞凤舞签名上面,她写散文、演舞台剧、演电影和电视、写旋律写心情,她的音乐世界艺术世界是多彩的。栀子花、白花瓣,落在蓝色百褶裙上的女子,你能想像吗?有时觉得她是诗经里走出来的,但完全又不同于琼瑶喜欢用的那类诗经女子,她婉约清扬,有时会觉得她也挺调皮,有时傻傻的,她的味道,喜欢她的人都知道:一种特别的奶茶的味道!

    当她披着披肩在流光中的翩然回转头说一句“乌镇”,那时电视机前的我,恨不得立刻夜游乌镇。这样的乌镇的感性,比之茅盾的乌镇的理性,会不会更让人觉得生动得既红尘又遗世。

    就是这样一个小女人,令很多人迷醉,令我倾倒。她就是奶茶刘若英。

    11月1日体育场欢乐中国行的演出中,我们在不短时间持续的相对文明的观看素质和挺含蓄的观看风格中终于等到了刘若英的出场。“若不是你渴望眼睛,若不是我救赎心情,在千山万水人海相遇,哦,原来你也在这里。。”伴随着这样亲切的没有歇斯底里的低吟浅唱,我们都情不自禁想放纵自己的PP从捆绑着的椅子上站起来,她的头发不长不短,她穿着白色的毛毛的背心,哦“千言万语只能无语”。一曲终了,全场感觉是炉子上茶水已烧到了90度,快了,快了,快要沸了。

     奶茶有很多传唱的歌曲,比如《为爱痴狂》、《很爱很爱你》、〈一辈子的孤单〉等等。她为什么选择〈原来你也在这里〉来作第一唱?如果选用〈很爱很爱你〉开唱,全场观众的温度会不会一下子就飙升到顶点,但如此直白的开唱似乎会少了一些情感的铺垫和回味。尽管